小冰在父母离异后陷入抚养权之争
面对父亲长期跑长途运输疏于照顾、
母亲异地工作的两难处境
小冰法庭上轻声说出“想和妈妈一起生活”
法院最终判决变更抚养权
小冰父母协议离婚
2012年,汪女士与施先生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2013年生育女儿小冰。婚后,两人常因琐事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2018年,两人协议离婚。婚生女小冰随父亲施先生共同生活,汪女士可随时探视。
小冰时常独自一人在家
离婚后,汪女士去往外地从事美容工作,收入尚可。施先生与带有两个儿子的江女士再婚,夫妻俩一起从事运输工作,经常性外出跑长途。出车期间,施先生托父亲过来临时接送小冰上学并照顾日常起居,小冰时常独自一人在家。
警方介入协调
“你一出车就不管孩子!小冰的肠胃这么差,连一口热乎饭都吃不上,家里的锅碗都发霉了,孩子跟着你就是受罪!”
“你每次来看孩子都要闹,我带小冰看过医生,没你说得那么严重,别在这煽风点火!”
汪女士和施先生常因探视权、抚养费以及小孩看病等事宜报警,双方在民警协调下仍无法冷静。
某日夜里,汪女士接到女儿电话
“妈妈,我肚子疼,一个人在家很害怕
你能不能来接我……”
次日,汪女士在小冰放学后将其带回生活
后汪女士辞去了外地的工作
想回来好好照顾女儿
汪女士认为,施先生夫妻未能尽到监护人的责任,长时间由年事已高的爷爷照看小孩,还让肠胃不好的小冰一人在家,学习上更是无暇顾及,长此以往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非常不利,遂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
施先生不同意变更,认为有能力照顾女儿,“肠胃问题我会继续带着看医生的,之前跑长途都是我爸帮忙看着,以后我可以自己跑车,老婆在家照顾女儿。如果这次变更了抚养权,我不会给抚养费的。”
“我和谁一起生活都可以,不过我是女孩子,更想和妈妈一起生活。”庭审中,小冰小声说。
法官在妇女工作者见证下
再一次询问了小冰的意见
其明确表示要和妈妈共同生活
后经调解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判决
法官综合考虑认为,小冰明确表示自己选择和汪女士一起共同生活,且汪女士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小冰。施先生长期在外跑长途,在领带抚养小冰期间确实存在因为工作将小冰一人留置在家的情况。虽然其委托父亲代为照顾,但其父亲年龄较大,难以妥善尽到临时监护的责任。遂依法作出判决:小冰由汪女士领带抚养,施先生每月给付生活费650元,教育费、医疗费等各半承担。
在此提醒广大父母
养育子女,不仅需要提供经济基础
还需要充分尊重孩子情感需求
重视对文化、人格、修养等方面培育
即便婚姻走向终点
父母的身份永不落幕
双方应当跨越隔阂与争执
共同在孩子的心灵天空上
撑起一把以爱为名的保护伞
转自:今日镇江(陈怡 王晟瑶 张驰川)
来源:最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