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府网首页
设为首页
点击进入优府网RSS订阅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文化 > 推荐 > 正文

冯远征对中芭侵权案判决不满意 将继续上诉

电影《红色娘子军》编剧梁信诉中央芭蕾舞团侵犯著作权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前天下午一审宣判。据中国文学网获悉,法院认定《红色娘子军》演出不侵权,但中芭在2003年6月后未付酬,判决其赔偿梁信12万元,并就官网介绍该剧未给梁信署名一事,向梁信书面赔礼道歉。对于这份“迟到太久”的判决,梁…

电影《红色娘子军》编剧梁信诉中央芭蕾舞团侵犯著作权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前天下午一审宣判。据中国文学网获悉,法院认定《红色娘子军》演出不侵权,但中芭在2003年6月后未付酬,判决其赔偿梁信12万元,并就官网介绍该剧未给梁信署名一事,向梁信书面赔礼道歉。对于这份“迟到太久”的判决,梁信的女婿冯远征表示“非常不满意”,“判决书表面上看似是判我们赢了,但对于89岁高龄仍在苦苦等待一个公正结果的岳父来说,绝不是期待的‘好消息’”。目前,中芭和梁信方面均明确表示将上诉。


冯远征对中芭侵权案判决不满意


案情

梁信起诉称,1960年梁信创作完成电影文学剧本《红色娘子军》。1961年,他本人创作的电影文学剧本《红色娘子军》被拍成同名电影公映发行。1964年,中央芭蕾舞团将该电影剧本改编为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并进行公演,没有经过他许可。

1993年6月,双方依照1991年颁布实行的《著作权法》订立协议,确认梁信享有电影剧本的著作权,中芭负有给梁信署名义务,并一次性付给梁信5000元作为“作品表演”向作者支付的报酬。梁信称,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2003年6月协议期满失效后,而中芭却迟迟不续约。

该案开庭时,中芭否认侵权,称双方于1993年6月所签协议使用“一次性付给”,是指一次性买断,就是永久进行权利转让的意思,请求法院驳回梁信全部诉求。日前,西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2003年6月以后,中芭持续演出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虽不构成未经许可使用侵犯梁信著作权,但中芭应依法向梁信支付相应的表演改编作品报酬。

另类文学了解到,法院一审判决中芭就其2003年6月后至判决前持续演出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未支付的表演报酬,赔偿梁信经济损失1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2万元。此外,中芭还需要就其官网在介绍《红色娘子军》时未给梁信署名的行为向梁信书面赔礼道歉。

追踪

法院判决中芭赔偿、道歉,一审官司赢了,梁信一家却为何不开心?女婿冯远征甚至不敢第一时间告诉老岳父这个结果,“得想好了措辞,确认他身体状况稳定的时候再说”。昨天上午,冯远征接受采访时说,其一,该案从2012年正式起诉至今已3年零1个月才等来一审宣判,远远超过了普通民事官司法定诉讼程序6个月的诉讼期,这本身令89岁高龄的梁信倍感失望。因为迟迟得不到说法,“岳父戒了20年的烟,又抽起来了,也开始喝酒。我们做儿女的,疼在心里,也没法劝”;其二,“判决内容表面上是赢了,但我认为法官的认定并不清晰,在我们强调的中芭需要续约的问题上措辞暧昧。”按照冯远征的说法,梁信方面诉求的本义并非钱,而是确认《红色娘子军》著作权的归属,“我们并没有不让《红色娘子军》演出,而是应该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首先签订续约合同,让一切回归合理合法的正常程序。”

冯远征说,他们全家一定会继续上诉、坚决维权,“在我们国家,个人面向国家团体维护知识产权的案例几乎都是失败的,无论是《红色娘子军》这一传统剧目本身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还是它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代表性,这个案件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标杆性意义的。即便一审并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它也终于跨出了历史性的第一步,我岳父虽然已经89岁高龄,但他仍然会为捍卫尊严而战。”而媒体获悉,中芭方面近期也将对此判决作出回应。


(文化责编:宋萌 )
标签:中国文学网 另类文学 冯远征对中芭侵权案 2015年05月20日 09:44   [查看原文]  
相关阅读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疑问
    疑问

    0
    难过
    难过

    0
    愤怒
    愤怒

    0
    喜欢
    喜欢

    0
    无聊
    无聊

    0
    鼓掌
    鼓掌

    0
    惊奇
    惊奇

    0
    骂人
    骂人

    0
    (521)
    (521)
    分享到: 投稿
    最新评论
    推荐信息
    推荐产品
    资讯 国内 军事 ┊ 体育 篮球 足球 ┊ 娱乐 电影 电视 ┊ 财经 经济 消费 ┊ 科技 手机 电商 ┊ 女性 情感 时尚
    文化 历史 文学 ┊ 旅游 周边 出境 ┊ 美食 家常 健康 ┊ 房产 房价 调控 ┊ 汽车 新车 品牌 ┊ 教育 视频 博客
    关于优府网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版权所有: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8-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 固定刊物许可证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