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府网首页
设为首页
点击进入优府网RSS订阅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文化 > 推荐 > 正文

广东村民打捞44根乌木被暂扣 警方称归国家所有

惠东人林育东的木头“生意”黄了。他原本估计,自己雇人从东江惠城芦洲段江底捞出的44根阴沉木估价应在50万元以上。6月28日,阴沉木被警方暂扣。据另类文学了解到,经初步鉴定,这批阴沉木属乌木。警方介绍,依据《民法通则》,江底乌木属无主埋藏物,应属国家所有。2014年年底,林育东从渔民刘某伟处…

惠东人林育东的木头“生意”黄了。他原本估计,自己雇人从东江惠城芦洲段江底捞出的44根阴沉木估价应在50万元以上。6月28日,阴沉木被警方暂扣。据另类文学了解到,经初步鉴定,这批阴沉木属乌木。警方介绍,依据《民法通则》,江底乌木属无主埋藏物,应属国家所有。


广东村民打捞44根乌木被暂扣


2014年年底,林育东从渔民刘某伟处获得消息,刘的渔网在东江江底遇到些木头,“每次都要下水去把网拣出来”。2015年3月,林育东合计和刘某伟一起将江底的木头捞出来。

此后,林育东与村民游振芳共同出资雇潜水员打捞木头。在约两个月内,接连打捞出44根木头。“当时就觉得很激动,认为可能小赚一笔”。

木头被打捞上岸,林育东也开始四处寻找买家。而当地村民发现林育东等人与他人谈判售卖木头,村民认为江底木头是国家财物,于是报警。

6月30日晚,两辆货车先后抵达惠城区公安分局办案中心,一辆吊车先后将林育东等人打捞出的木头吊运至地面。当晚,芦岚派出所押走了41根木头到办案中心,7月2日上午,剩余3根木头也被运走。

警方:无主埋藏物归国家所有

据中国文学史获悉,惠州惠城区公安分局法制室副主任马吉飞介绍,依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埋在东江河底淤泥中的乌木,理应为无主埋藏物。对这种埋藏物,群众若发现后应当上缴,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文化责编:宋萌 )
相关阅读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疑问
    疑问

    0
    难过
    难过

    0
    愤怒
    愤怒

    0
    喜欢
    喜欢

    0
    无聊
    无聊

    0
    鼓掌
    鼓掌

    0
    惊奇
    惊奇

    0
    骂人
    骂人

    0
    (521)
    (521)
    分享到: 投稿
    最新评论
    推荐信息
    推荐产品
    资讯 国内 军事 ┊ 体育 篮球 足球 ┊ 娱乐 电影 电视 ┊ 财经 经济 消费 ┊ 科技 手机 电商 ┊ 女性 情感 时尚
    文化 历史 文学 ┊ 旅游 周边 出境 ┊ 美食 家常 健康 ┊ 房产 房价 调控 ┊ 汽车 新车 品牌 ┊ 教育 视频 博客
    关于优府网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版权所有: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8-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 固定刊物许可证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