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常州日报
常州市第五中学 于迎娣
新学年开学在即,一些老师却陷入了苦恼:该不该自掏腰包给学生准备些小礼物?
历史上,陶行知先生“四颗糖果”的故事,曾是批评教育的经典范例。而当下,一些老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在学生取得进步时——比如班级考试成绩均分提升,或在活动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会花自己的工资购买奶茶、卡通手办等礼物奖励学生。这笔费用少则几十、几百元,有的甚至上千元。面对这种日渐普遍的现象,笔者有三点思考。
一是师生之间应当保留必要的身份角色边界。学校既是师生生活学习的真实空间,也是未来社会的虚拟化场景。老师和学生在身份地位上有差异,奖励或惩戒的方式、数量及物性都应考虑这种身份边界。原则上,老师不必要用自己的收入去购买物品奖励学生,学校更不应该表扬或变相倡导。老师们也不必因为同事间有奖励学生的情况就去模仿,或为此内心纠结。坦然一些——“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育的本分在“传道”,而非“传物”。
二是奖励方式应当多元且富有教育意义。不鼓励物质奖励不等于不奖励。当学生取得进步时,老师要及时回应,更要创新方式。价廉但富有教育意义的物品,如小学生喜欢的小红花、动漫贴,中学生喜欢的一本书、一枚书签,可适当采用。但更多元、更持久的方式在于精神激励——一句贴合学生心境的励志名言,一次全班共同聆听一首歌或观看一部电影的集体体验,都可能在心灵深处留下比物质更深的印记。
在此基础上,笔者建议老师们尝试构建“低成本、高情感”的替代方案。例如,奖励学生“决策权”——让他选择一次班会主题或为班级选一首班歌,这奖励的是话语权,培养的是责任感;奖励“时间特权”——如一次课间多休息5分钟或免做一次家庭作业(辅以替代性阅读),这奖励的是信任,让学生体会到高效学习带来的自由;再如,奖励“被看见的瞬间”——老师当着全班的面,具体描述该学生如何克服某个困难、坚持了某个习惯,这种真诚的公开认可,往往比任何实物都更能唤醒学生的自我认知。
三是学校管理与社会评价对教师要客观中立。教育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发生在学校、出现在教师身上的现象都会引发社会关注与公众讨论。作为学校管理者,要细心观察师生行为,但不必要立刻给予结论性评判。同时,学校也应从制度层面给予支持——例如设立班级建设小额经费或德育奖励专项基金,将奖励行为从“教师个人情感支出”转化为“学校教育常规支出”,既减轻教师经济负担,也规范奖励的导向与标准。
社会尤其是家长和媒体也要静观。许多教育故事不能只看开头,故事演变的过程和最终结果更为重要。自己的孩子没得到物质奖励,不必过于在意甚至苛刻。多和老师交流,多听听老师对自己孩子的积极评价——这种沟通本身,也是一种奖励,一种对家校关系的正向鼓励。
教育奖励,贵在得法,重在走心。它不应是教师经济负担的叠加,而应是教育智慧的闪光。当奖励回归到“激励成长”的本义,而不是“消费关系”的延伸,教育的温度与深度便自在其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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