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一条代码删89TB训练数据 害公司AI研发全停 法院判5年10月

员工为了在工作之余运行个人项目腾出存储空间,使用一条代码运行了十七个小时,删除了八十九TB的训练数据,直接让公司的相关研发工作全部中断。法院最终判定这名员工犯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二十万四千多元。

员工是一名九十后,拥有计算机专业的教育背景,还在多家互联网大公司有过工作经历。2024年1月,他来到北京市东城区一家科技公司,在人工智能短剧部门担任算法工程师。部门的数据以前都保存在公司自行搭建的A服务器集群里。2024年7月23日到8月5日,部门在内部工作群里多次发出通知,要求大家把负责的开发数据和个人数据全部迁移到新搭建的B集群。迁移完成后,A集群将不再提供使用权限,包括这位员工在内的部门所有人都回复了收到。

2024年9月3日晚上4点多,这位员工用之前保存的账号密码登录A集群。他输入指令查找人工智能短剧部门的文件夹,却没有找到结果。于是他切换到人工智能游戏部门的文件夹,输入代码想拉取该文件夹下的所有文件目录。系统响应迟缓,他中断了操作,随即输入了一条程序员圈子里常见的代码。这条代码以最高管理员权限运行,不需要确认,直接强制删除当前目录下所有文件和子目录。输入代码后,他下班离开了。等到公司运维人员发现异常并最终确定是他的电脑操作,这条代码已经运行了超过十七个小时。

人工智能游戏部门的文件夹里存放着该部门的全部开发文件,包括公司自主研发的多个文生三维和渲染的人工智能模型以及模型的训练数据。这名员工的行为让公司模型训练系统无法正常工作,人工智能游戏部门的所有研发项目都停了下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2024年9月4日找他谈话,依据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人工智能游戏部门随即停止开发活动,全员投入到数据恢复工作中。经过将近二十天的努力,大部分被删除的数据得以修复。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显示,本次事件导致公司人工工资支出十六万多元,恢复数据等消耗的算力资源超过四万元。算力作为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资源,在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位员工后来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2月11日案件移送至东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通过讯问和审查,发现他与外部人员有联系。工作群里有人分享使用公司资源跑任务被开除的消息,还有人表示愿意用公司资源帮忙处理这些事情。二人通过网络认识,约定由这位员工利用公司数据和算力资源帮对方训练模型、运行数据。案发当天上午,他们还在讨论模型修改的细节。这位员工回复说先把代码跑通再改进。案发一个月后,他对对方说模型训练没帮上什么忙,下一份工作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么大的训练资源了,下回他还敢这么做。

检察机关结合这些聊天记录和其他证据,认定他并非单纯误删数据,而是长期与外部人员合谋,秘密窃取公司算力资源来运行与工作无关的项目,删除数据的目的就是为自己的项目腾出空间。聊天记录显示他对用公司资源干私活会被开除有明确认识,误删的说法无法成立。

认定主观故意后,核心问题是如何评价他破坏人工智能模型的行为。人工智能模型能否视为刑法意义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设备设施构成,按照一定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具备自动处理数据功能的系统。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从技术本质看,人工智能模型是硬件软件数据三位一体的系统。涉案模型的硬件部署在A集群,应用目标和规则按照机器学习算法,对输入的数据进行采集清洗加工训练参数保存分布式计算调取推理等操作。研发人员通过云端人工智能开发平台和终端指令与之交互,这本身就是一个典型的人机系统。这个系统能从数据中自我学习进化,产生超出预设代码的能力,已具备自动处理数据的功能,应当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为了进一步论证,2025年3月26日,东城区检察院向北京市检察院申请启动特邀检察官助理机制,邀请网络犯罪领域的专家参与办案。专家从技术角度论证认为,案涉人工智能模型的训练系统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理由是把数据投喂给模型使其自动学习训练,能够不断提升模型的智能化程度,训练系统已构建完成并具备长期持续自动化处理信息的能力,训练数据被删除直接导致模型训练的数据结构遭到破坏,影响模型训练功能的正常运行。

2025年6月3日,东城区检察院召开人工智能技术的刑法保护与犯罪治理研讨会,邀请刑法学、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技术等领域的专家对案件进行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人工智能模型及其训练系统符合刑法及其司法解释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认定标准。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认定的经济损失,包括犯罪行为给用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用户为恢复数据功能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检察院认为,这名员工的删除行为让原本满负荷运转的集群图形处理器利用率直接归零,模型训练进程中断,算力资源闲置。集群系统在修复期间完全丧失了核心功能。公司为恢复数据重启训练,既投入了人力成本,又投入了算力成本。算力作为新型能源,是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的核心生产要素,人力成本和算力成本都是公司为消除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恢复系统功能而必须投入的成本,理应将算力支出纳入经济损失认定。

2025年6月10日,东城区检察院以他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起公诉。2025年3月4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指控意见,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他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二十万四千多元。他不服提出上诉,2025年6月26日二审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中,东城区检察院深入案发公司调研,全面了解公司服务器搭建架构、算力申请流程、数据访问权限管理以及员工管理制度等情况。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2025年12月18日,该院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从健全管控制度、强化数据备份安全、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以及职业伦理与法治教育培训等角度提出四条改进意见。这家公司依据检察建议进行了深入整改。

与此同时,东城区检察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参加由头部算力企业发起的北京市东城区人工智能产业联盟,出席中国电信集团主办的人工智能时代下的法治实践创新与挑战主题论坛,结合该案向人工智能行业头部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面对面倾听行业司法需求,为行业安全发展提供检察支撑。

法律底线在技术进步面前必须保持清晰,再先进的技术也要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司法护航、多方协同。面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事物,检察机关通过专业判断、技术赋能、专家论证、制度创新等多种手段,不断以高质效履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这类案件的处理,拓宽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适用边界,激活了传统罪名在人工智能新业态下的司法生命力。它形成的裁判逻辑,为规制同类人工智能数据侵害行为确立了普适司法规则,也填补了大规模模型安全刑事规制的实践空白。裁判结果不仅代表刑法解释技术与方法的迭代升级,更彰显司法机关护航科技创新、赋能数字产业的法治担当。


(财经责编:拓荒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