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8号文大白话一次讲明白:11月1日起,你付给个人的这7类钱,税要你先扣下来

财政部28号文大白话一次讲明白:11月1日起,你付给个人的这7类钱,税要你先扣下来

最近不少老板和自由职业者都在转一条消息:“11月1日以后,企业给个人打款,增值税要由企业代扣了。”有人紧张,有人懵,有人干脆当没看见。

先说结论:不是所有给个人的钱都变,但如果你公司付的是研发、软件、设计、咨询、影视制作、文化、教育这7类服务费,规则确实变了。文件全称叫《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2026年9月3日发布,2026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过渡期是2026年1月到10月,这期间还是自然人自己申报,11月之后改成“单位付钱的时候先把税扣下来”。

先搞清楚:谁的钱、什么事,才归28号文管

不是“公司给个人转账”就自动适用。三个条件同时踩中才触发:付款方是境内单位,收款方是境内自然人,服务内容落在那7类里面。

反过来,下面这些不按28号文走:对方是个体户或有限公司(人家自己开票纳税);你给员工发工资;买菜、运输、销售货物、出租不动产;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如果平台已经按规定做了增值税代办申报,也不适用单位代扣这套。

说白了,28号文盯的是“企业向个人采购专业服务”这个高频场景——请自由设计师做图、找个人顾问做咨询、请外部讲师讲课、外包视频剪辑和文案,都在射程内。

1000块那条线,到底怎么算

起征点按次(日)1000元。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天多笔款项,合并累加判断,不能拆单。

单日合计超过1000元,企业付款时必须代扣增值税,同时一并代扣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法定3%,2026到2027年延续减按1%执行,叠加附加之后综合负担在3个多点。

单日合计没到1000元,增值税免征,但企业仍然要做零申报。不申报一样算违规,这条很多人会漏掉。

代扣了增值税,不等于事情办完了

这是28号文最容易踩的坑,没有之一。

企业代扣代缴的只是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仍然按老规矩由企业代扣,两项相互独立,不能混。

更关键的是发票。代扣了增值税,不代表自然人就不用开发票了。业务完成后,自然人仍然需要去税务机关代开对应的服务发票。如果企业只有付款记录和代扣记录、没有合规发票,这笔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允许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等于成本不被税法认可,企业要多交企业所得税。

很多老板以为“税我扣了、申报我做了”就万事大吉,结果年底汇算时才发现费用扣不掉,多出来的税比代扣的那点增值税大得多。

不扣会怎样:罚款责任在企业头上

应扣未扣,税款本身向收款的自然人追缴,但罚款责任由付款企业承担。按税收征管法,税务机关可以处应扣税款0.5倍到3倍的罚款,还会影响纳税信用等级。

换句话说,企业不能抱着“帮对方省点税”的心态不扣。省的是对方的现金,背的是自己的罚款和信用记录。

11月1日前,企业真正要做的三件事

第一,把过去付给个人的设计费、咨询费、讲课费、外包劳务费拉一遍,标出哪些落在7类服务里,哪些不适用,别一刀切。

第二,改合同模板。价款写清楚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增值税及附加由谁承担、发票由谁开、什么时候开,别只写一个“费用5000元”,后期争议全在这一点上。

第三,付款流程里加一道代扣环节。财务和出纳提前知道28号文的存在,付款时同步收集自然人身份信息、判断是否达起征点、次月申报期内完成扣缴申报,并建立台账登记每一笔的代扣金额、申报记录和发票收取情况。税务系统不会自动替你判断,也不会自动提醒,动作得企业自己做。

一句话总结

28号文不是加了一种新税,是把“个人自己报”改成了“企业付款时先扣”。7类服务、1000元起征、1%征收率、代扣增值税不等于免开发票、应扣未扣罚款在企业——记住这五件事,11月之后给个人付款就不会踩空。

如果公司平时这类支出多、合同又没写清楚含税不含税,建议在11月前做一次代扣代缴流程自查。合规的成本是提前改合同、加台账,不合规的成本是罚款加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后者贵得多。

(法规责编:未找到用户 )
2026年10月17日 10:39[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