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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被虐事件频发 法律保护儿童权益不能是空话

据报道,一个叫阳阳(化名)的14岁小男孩,8小时被父亲殴打17次。父亲和后妈住室内,阳阳则住在不能遮风挡雨的阳台,只有一张草席。他每天只能吃两顿两个大人剩下的饭菜,如果惹两个大人生气,他也许连这两顿饭也吃不到。法制资讯,这些年,儿童被虐事件层出不穷,譬如广东番禺的9岁女童小容,被父母长…

据报道,一个叫阳阳(化名)的14岁小男孩,8小时被父亲殴打17次。父亲和后妈住室内,阳阳则住在不能遮风挡雨的阳台,只有一张草席。他每天只能吃两顿两个大人剩下的饭菜,如果惹两个大人生气,他也许连这两顿饭也吃不到。

法制资讯,这些年,儿童被虐事件层出不穷,譬如广东番禺的9岁女童小容,被父母长期殴打致死;南京幼童被父母饿死等等。事件每次经由新闻媒体报道,除了引发媒体的关注和网络的愤怒之外,有关部门从来没有拿出实质性的办法来解救被虐儿童。儿童被虐,媒体愤怒,网友骂娘,我们面对的依然是一次一次悲剧的重现,这样的反复与重复,已经导致一部分人麻木,一部分人无条件地将责任迁怒于政府相关部门,对政府公信力造成很大损害。

阳阳被打17次,报警后,孩子的后妈和爸爸也先后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调查。但是,遇上这样的问题,警察除了对父母进行批评教育,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假如抛开法律程序,警察把孩子留下,如果没有当地民政部门的介入,未来孩子在哪里生活?孩子的抚养费用哪个部门来出?如果没有这一系列的配套解决方案,最后还是只有把孩子送回虐待他的监护人身边。

在现代国家,一次儿童恶性受害事件,会推动社会对儿童权益保护机制的反思,并进行立法和行政的改革。譬如,美国的《梅根法案》就是因为1994年美国女孩梅根遭受性侵致死而直接促成。法案规定:性侵案犯的个人资料将向社会公布,包括他们的姓名、照片、住址等资料。1972年,因为父亲不断“上访”被平反的英国肯费特冤案,通过了《警察与刑事证据法》确立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询问,需要监护人陪伴。1997年日本神户市“酒鬼蔷薇圣斗事件”(儿童连续杀人案),促成了《少年法》的修改。

据了解,阳阳被父母从派出所带回家后,依然住在没有任何遮挡的阳台,唯一改变的是他的爸爸和后妈,暂时没有对孩子施加暴力。没有身体上的打击,孩子却开始面对心理上的折磨。阳阳的父亲要孩子把整个事情的经过记录下来,并要深刻反省检讨。让人痛心的是,这件事情虽然经由媒体曝光,儿童在家庭中依然受到心理上的虐待,难道儿童遭受家庭虐待的事情真的没人管么?《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规定,父母虐待儿童,侵犯儿童基本权利,可以被剥夺监护权,现实中却因缺少相应的实施机制而成为一句空文。

从儿童遭受家庭虐待,有法律却难执行的层面来说,以政府今天的财力和民间的善意,只要政府愿意介入,很容易整合出一套解救像阳阳这样遭受父母虐待的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开始实施到现在,在儿童遭遇家庭虐待的社会解救上已经空转了十二个年头,我们的儿童在持续不断地遭受家庭暴力,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要持续地空转多少年?有很多孩子像阳阳一样,被父母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有饭吃、有床睡的生存权利,为什么我们不能依法剥夺这样的父母的监护权?

根据儿童权益最大原则,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如何通过法院剥夺虐待孩子的父母的监护权,法律上都有非常明确、详细的规定,以避免儿童在扭曲的环境中间长大成人。面对层出不穷的家庭虐童案件,我希望通过成都市政府、成都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民政儿童福利部门以及司法机关的共同体努力,把《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儿童的权益真正落实下来,为中国的虐童现象提供一个很好的社会救助范例。



(资讯责编:任波 )
标签:虐童 法制资讯 儿童保护权益 2014年04月03日 12:06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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