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府网首页
设为首页
点击进入优府网RSS订阅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 > 社会 > 正文

消除微信积攒欺诈行为防患意识不可无

客观地说,公众号集赞行为存在欺诈的几率是很大的,因为动不动就是免费游,免费领礼品,而兑现的难度却非常大。光有噱头而不能兑现,是欺诈无疑。关注最新社会资讯,腾讯年初启动了打击网络黑色产业链的雷霆行动。6月9日首次披露的半年成果显示,目前微信累计封停了2000万个招嫖账号,3万个假货公众账号。同…

客观地说,公众号集赞行为存在欺诈的几率是很大的,因为动不动就是免费游,免费领礼品,而兑现的难度却非常大。光有噱头而不能兑现,是欺诈无疑。



关注最新社会资讯,腾讯年初启动了打击网络黑色产业链的雷霆行动。6月9日首次披露的半年成果显示,目前微信累计封停了2000万个招嫖账号,3万个假货公众账号。同时,微信从6月9日起开始升级全新技术手段,对集赞行为进行全平台清理和规范。公众号累计发现1次有集赞行为,封号7天,发现2次封号15天,发现3次封号30天,发现4次则永久封号,不可解封。据了解,此举是为了避免微信欺诈行为。

垃圾短信、电视购物和微信集赞,一直都被认为是欺诈行为的高发地,而现实也对此进行了佐证。以微信为例,据媒体报道,随着微信用户数量不断上升,部分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只要微信用户将活动内容转至朋友圈,并获得一定数量的“赞”,就有礼品或服务赠送,吸引了众多微信用户的参与,甚至衍生出买赞等有偿产业链。对于垃圾短信,禁令可谓多如牛毛;对电视购物,禁令则是姗姗来迟;如今对微信公众号的集赞行为,也将进行技术封号。显然,无论是封停2000万个招嫖账号,还是禁公众号集赞的行为,都是向不法行为宣战,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遗憾的是,理想是丰满的,而现实总是骨感的。就垃圾短信而言,尽管禁令不断,但因为有通信商自身的参与,一直是屡禁不止,而公众也继续饱受垃圾短信之苦;至于电视购物,禁令不多,执行力度也不大,如今依然活跃在电视屏幕上,哪怕不能在黄金时段进行,也能在三更半夜呐喊。有这样的前车之鉴,那禁公众号集赞将走向何方呢?这令人期待。在各方利益的搅动下,这项行为最终的结果,也将成为制度实施的试金石。

客观地说,公众号集赞行为存在欺诈的几率是很大的,因为动不动就是免费游,免费领礼品,而兑现的难度却非常大。光有噱头而不能兑现,是欺诈无疑。日前,无锡市滨湖工商局也处理了一起酒店微信集赞失信案件,开出无锡对微信集赞失信违法的第一张罚单。首张罚单具有破冰意义。这意味着,即便禁公众号集赞最终无法照进现实,公众被骗了,法律依然是最后的防线与武器。

禁公众号集赞的行为,其用意也不言而喻。一方面,让微信的朋友圈回归本意,而不是商品的展示场。正如微信公众平台的解释那般,“任何时候,朋友圈都是私密的,用于好友间分享生活点滴的圈子。不能在这里过度营销,是微信坚守的基本原则和底线。”另一方面,这也是在表明一种姿态,即在网络欺诈行为不断涌现的现实氛围里,一些大的互联网公司理应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作出自己的努力,从技术上对网络欺诈行为进行防范。

禁公众号集赞的行为,正如网友所质疑的那般,不可能将欺诈行为连根拔起,而只是一个技术防范而已,可期待但不可依赖。真要遏制住欺诈行为,还需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每一个人都应提高安全防患意识,要坚守天上不会掉馅饼的底线;另一方面,对于任何欺诈者,都应让法律亮剑,让其付出惨重的代价。唯有如此,才能从源头上遏制欺诈行为的发生。换言之,禁公众号集赞最大的价值,仍是一堂反欺诈课,这能带给我们足够的警示与提醒。



(资讯责编:任波 )
标签:微信积攒 欺诈行为 社会资讯 2014年06月11日 08:57   [查看原文]  
相关阅读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疑问
    疑问

    0
    难过
    难过

    0
    愤怒
    愤怒

    0
    喜欢
    喜欢

    0
    无聊
    无聊

    0
    鼓掌
    鼓掌

    0
    惊奇
    惊奇

    0
    骂人
    骂人

    0
    (521)
    (521)
    分享到: 投稿
    最新评论
    推荐信息
    推荐产品
    资讯 国内 军事 ┊ 体育 篮球 足球 ┊ 娱乐 电影 电视 ┊ 财经 经济 消费 ┊ 科技 手机 电商 ┊ 女性 情感 时尚
    文化 历史 文学 ┊ 旅游 周边 出境 ┊ 美食 家常 健康 ┊ 房产 房价 调控 ┊ 汽车 新车 品牌 ┊ 教育 视频 博客
    关于优府网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版权所有: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8-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 固定刊物许可证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