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咨询问道:“请问企业缴纳的社保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吗?是从费用中抵扣,还是另外抵扣企业所得税。使所得税少交。”
针对这个问题,太原代办公司优府商务代理有限公司专业财税顾问给出了正确的答案,一起来看看:
回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税前扣除与计入成本费用没有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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