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标申请人来说,拿到盖着公章的太原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时,很多人的心情都是欢欣鼓舞的,充满对商标成功注册的期待。但是,如果你被告知自己拿到的受理通知书是假的,会有怎样的感受?
前不久,名为“超凡-商标管家”的微博账号发布了一条受理通知书“打假”的微博,同时贴出了一真一假两张受理通知书的图片,并对两张通知书作出对比,优府商务代理提醒大家要注意比对的几个地方:一是看申请日期和发文日期,二是看申请号,三是看通知书的内容,四是看公章,五是看字体和排版。如果没有这样的对比,一般人很难发现假受理通知书的破绽。
据企业知识产权代办的业内人士介绍说,假受理通知书并非“新鲜事物”,网络上的相关新闻报道也证实了这一点。2013年4月刊登的一篇标题为《申请商标得到虚假受理通知书》的稿件,报道了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投资建材行业的蔡先生的遭遇,他来到淄博某商标代理机构,查询其委托南京另一家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注册事宜的进展情况时,才发现自己拿到的受理通知书是假的。
无独有偶。《武汉晚报》曾在2010年10月刊登《注意!商标受理通知书有人造假》的稿件,《东方今报》也在2011年10月19日刊登了《注册商标受理通知书竟然造假》的稿件。在很多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网站上,都有介绍如何辨别真假受理通知书的文章,有些代理机构甚至承诺“保真”。
受理通知书造假,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甚至给申请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那么,何为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它究竟有哪些作用?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太原优府商务代理有限公司商标代办顾问据此分析,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能够表明商标局已经收到了相应的商标申请,且申请手续齐备、文件填写符合要求,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已缴纳了相关费用。
商标代办顾问认为,受理通知书上记载了商标图样、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申请号、申请人及申请时间等信息,在该商标尚未获得核准注册的情况下,商标申请人可以用通知书证明自己提交过商标申请且获得受理。
实际上,伪造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构成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新《商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办理商标注册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二)商标代理机构有钱款规定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并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告。”《商标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伪造或者变造《商标注册证》或者其他商标证明文件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太原优府商务代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表示,伪造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行为,影响商标局的正常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他认为,这也折射出当前一些商标代理机构缺乏诚信、屡屡突破底线的乱象,说明新《商标法》修改时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信用监管是十分必要的。他认为,执法部门目前还须加大执法力度,全力打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商标代理市场环境。
优府商务代理提醒商标申请人,要尽量选择知名度高、专业性强的代理机构。“一定要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一下准备选择的代理机构是否备案,尤其要注意已被注销和欠费的机构名称,多方查询后再选择适合的代理机构。”
太原优府商务代理有限公司热烈欢迎您的光临,期待与您的精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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